数字经济与中国经济数字化转型 | |
发表时间:2022-10-04 阅读次数:241 字体:【大 中 小】 | |
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第五个经济长波的下降期,上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带来得动能面临消退,新一轮增长动能尚在孕育当中,人工智能、物联网、生命科学等以数字内核为标志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即数字经济形态,将会带来新的发展动能,推动经济再次高速发展,步入第六波上升期。 除了外部局势的不稳定性外,我国也正面临着人口转型问题,人口数量由增长减缓向着低增长迅速发展,老龄化、少子化带来的问题逐步凸显。目前,我国的人口结构已经从建国初期的金字塔结构发展成为了长方形结构(2019年),即金字塔顶部的老年人占比增加,底部的少儿人口占比减少。据联合国预测,2030年我国人口将在达到峰值14.6亿后趋于下降,在2050年呈现倒金字塔结构,这意味着社会总消耗逐步上升,拖累经济增长。并且由于我国人口转型期短、红利期短,将面临着比发达国家目前面临的更严重的老龄化、少子化问题,如劳动力短缺、养老负担重以及存在经济停滞、物价疲软、资产价格通缩的压力等等。 这一局面,无论对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新的考验,并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能够弥补劳动力短缺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能够提升各项工作的效能,符合经济发展从追求数量到追求质量的诉求转变。应运而生的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也成为各国积极探索的发展模式,可能会成为走出困境的有效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取得了新的突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较“十三五”初期扩张了一倍多,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GDP名义增速3.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39.8%,较“十三五”初期提升了9.6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在疫情多点散发的常态化防控工作中,数字经济作为宏观经济的“加速器”“稳定器”的作用已经显现。 此外,支撑以上数字化转型路径的是数字经济的四个底层发展规律。第一是摩尔定律,近50年晶体管作为数字技术的最基本构件,每18个月同样成本的晶体管数量会翻倍,同样数量的晶体管的成本会减半。第二是梅特卡夫定律,即网络价值以用户数量的平方的速度增长,随着5G的发展,未来实现万物互联,网络连接的数量将成百倍、千倍的增长,网络的价值将继续爆发性增长。第三是数字孪生,随着终端成本降低和网络连接的泛在普及,物联网、传感器将现实物理世界深度数据化,数字世界将成为物理世界的镜像。第四是人工智能,即随着算法、数据和算力的相互促进发展,自组织、自适应、自学习的新型机器将出现,将实现人机协同,推动智能制造、柔性制造、大规模定制化制造,开启新一代产业革命。 哲学上的第一性原理告诉我们,看透事物的本质,要从源头解决问题。企业的意义是创造价值,数字化转型正是帮助企业实现创新,实现更高的价值创造,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而实现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将推动我国产业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突破现有分工格局,向着产业价值链高端迈进,从而实现健康发展的数字经济形态,帮助我国破局面临的种种问题。 2021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增长值规模达5.9万亿元,连续5年居全国首位。 发展目标: 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达6万亿元,占GDP比重接近55%。 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 重要政策: 2022年7月,《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指引1.0》 2022年4月,《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 2021年7月,《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2020年11月,《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 重要发展举措: 以“两大核心、两大要素、两大基础、一个保障体系”构建起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框架。两大核心即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其中数字产业化包括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数字经济新兴产业,产业数字化包括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以及服务数字化。两大要素即数据资源、数字技术,发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驱动作用,发挥数字技术创新作为重要推动力的引擎作用,共同构筑数字经济内生动力。两大基础即核心基础数字产品和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一个保障体系包括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服务支撑体系,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2021年,江苏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预计为10.3%,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16%以上。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数字经济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0%,数字经济成为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重要政策: 2022年1月,《2021数字江苏 建设发展报告》 2021年8月,《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2020年10月,《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 重要发展举措: 强化数字科技创新引领,围绕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着力提升核心技术研发能力,系统布局高水平创新载体,完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生态。提升数字产业发展能级,推动基础优势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壮大新兴数字产业规模和能级,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充分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产业数字化深度融合,以“上云用数赋智”行动为牵引,以制造业为主战场,打造数据驱动的创新应用场景,加快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深化区域数字化开放合作,以数字经济资源有效流动强化省内、长三角区域产业协同共进、服务一体联动,推动全球数字经济重要资源在江苏集聚。 2021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3.57万亿元,居全国第四,较“十三五”初期实现翻番,占GDP比重达到48.6%。 发展目标: 2022年,浙江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将达到4万亿元以上,占全省国民经济生产总值(GDP)比重超过55%。 “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左右。 重要政策: 2022年8月,《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2年)》 2022年4月,《浙江省高质量推进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 2021年6月,《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年3月,《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 2020年12月,《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2020年12月,《浙江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 重要发展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前瞻性布局建设“数字浙江”。此后,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特别是2017年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举全省之力推动浙江数字经济走在全国前列。十四五期间,浙江省继续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大力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数字强省、云上浙江。加快建成“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全国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全国数字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以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科技创新中心、新兴金融中心、全球数字贸易中心”,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2021年,山东信息技术产业营收突破1.2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6%,预计全省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3%,规模总量位居全国第三。 发展目标: 2022年,山东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提高到45%以上,形成数字经济实力领先、数字化治理和服务模式创新的数字山东发展格局。 “十四五”期间,数字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成效大幅提升,实体经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成为全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区。 重要政策: 2022年3月,《山东省2022年数字经济“重点突破”行动方案》 2021年7月,《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 2020年4月,《山东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7月,《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 2019年4月,《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 重要发展举措: 为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夯实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山东明确2022年为数字经济发展重点突破年,工作导向上突出“两手抓”,实现“双赋能”——供给侧抓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培育、需求侧抓数字技术推广应用。山东省着力谋划实施七个专项行动发展数字经济,重点实施数字产业化引领行动、产业数字化提档行动、数据价值化升级行动、数字化治理提升行动、数字新基建跃升行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数据安全体系筑盾行动七项行动,着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数据深度赋能实体经济、数据要素高效配置、数字经济环境优化、数字基础设施完善、数字技术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等七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此外。山东省通过遴选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省级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等若干举措,发力数字经济赛道。 2021年河南省数字经济规模超1.7万亿元,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50%。 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均增长2.5%。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建设数字经济新高地。 重要政策: 2022年3月,《2022年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2021年12月,《河南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2021年10月,《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1)》 2019年4月,《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重大工程》 重要发展举措: 河南省数字经济区域发展模式主要有三大特色路径,一是以电子信息产业为引领释放数字经济增长新潜能,如郑州、鹤壁等地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作为“一号”产业推进。二是以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为带动拓展数字经济发展新空间,如洛阳、新乡、漯河等地依托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重塑实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拓展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的新空间。三是以新兴产业培育为支点撬动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如许昌等地把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大力发展黄河鲲鹏生态新兴产业集群。同时,河南省将通过建设三级一体化省大数据中心、建设国家(郑州)数据枢纽港等措施,在2022年年底建成数字政府建设国家标杆省。 2021年四川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为4012.2亿元,占地区GDP比重为7.5%,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数字经济总量超万亿,综合实力全国第六,中西部第一。 发展目标: 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超2万亿元。 “十四五”期间,加快建成全国领先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超3万亿,占GDP比重达到43%。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重要政策: 2022年8月,《四川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 2021年11月,《四川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2019年8月,《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重要发展举措: 四川省十四五期间,明确目标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中心和数字化转型赋能引领区,高水平建成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初步建成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提出建设数字科创中心、发挥数据要素的基础性作用、突破关键数字核心技术等7大发力方向、21项重点任务,并设置17个专栏、57项重点工程。针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重点发力,推动“芯屏端软智网”等数字核心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
|
上一篇:人工智能应用在智慧社区五大场景 | |
下一篇:数字化领导力——“关键先生”的核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