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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李晓东:数据是资产还是负债?
发表时间:2022-10-03     阅读次数:568     字体:【

                                                                                                                                           导读
壹  ||  李晓东认为,数据其实是贯穿人类历史的。只不过科技手段的不同,改变了数据的呈现方式。
贰  ||  尽管已经多达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或者在制订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但是还未形成明确的国际规则,这些法律法规的“最大公约数”并不清楚。
叁  ||  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制度创新,其核心议题是数据确权,特别是基于共享交换对数据的产权进行合理的界定和配置,但是切忌简单谈单一所有权。
肆 ||  数字经济的发展红利最终是得益于开放的生态,之前互联网企业喜欢讲闭环。但生态不是封闭的闭环,真正的生态一定是多样的、一定是开放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没有大数据,只有数据。”

当大数据已经成为人的延伸、没有数字化工具我们几乎寸步难行的今天,李晓东却认为,我们其实对于数据的认知还处于非常早期的阶段,对于数据可能产生的影响力,也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大家都在说大数据,数据湖等等概念,有助于传播和理解,但事实上,有人产生的时候就已经有数据了。从学术的角度看,大数据其实是一个市场概念。”

李晓东系伏羲智库创始人、主任,清华大学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公管学院兼职教授,中科院计算所研究员、博导、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这些标签意味着他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专业度,但在我们的采访中,李晓东的表达里很少有那些过于专业的词汇,他喜欢用打比方的方式来讲述,这使得一些复杂晦涩的信息技术理论和争议,在他这里都能够极简为一个形象的比喻。

李晓东认为,“数据的基本价值在于交换,而交换的前提是确权。不厘清这些去看大数据、数据治理,就会看不清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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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价值
李晓东认为,数据其实是贯穿人类历史的。只不过科技手段的不同,改变了数据的呈现方式。李晓东把数据的加工利用划分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三个阶段,而我们正处于从网络化迈向智能化的进程之中。其中,对于备受关注的数据交易和数据价格问题,李晓东打了个比方,“这就像在菜市场,有人愿意买,有人愿意卖。只要在定价范围内,通过市场化的议定价格就行。”而对于数据监管问题,李晓东说,“所谓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重点不是政府要管什么,而是政府不管什么,这就像我们做父母的,孩子长大就是一个逐渐放手的过程。你总去干涉或约束他,反而对于他的成长不利。”

在他看来,作为生产要素的数据,只有交换才能产生价值。但可能接下来重要的问题是,怎么确定权利的边界问题。

对于数据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李晓东同样以夫妻和孩子的关系比喻,数据在用户和平台的使用过程中产生,那么对于数据的归属,我们如何确权?“这或许不是一个很恰当的比喻,但能帮助更多人理解其中的复杂性。”特别是数据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问题,李晓东认为,近年来我们谈到的数据资产,对于企业来说未来也可能存在变数。“比如反垄断、平台经济监管等等,对于平台价值都是一次重估。而其中的数据归属问题是一个关键点。”他认为,未来“应用与数据相分离”的模式可能会是主流方向。

而如果他所说的这一趋势成立,对于当下的绝大多数互联网企业来说,商业模式将意味着极大的改变。

但站在这个视角上来看,李晓东认为,“我们处于新的财富爆发的黎明前夜。人类技术发展一定会颠覆我们现有的商业模式和既得利益框架,从而发现新的增长点,所以我们认为从长期看它一定是会发生的,因为这是一个经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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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者

除了学者身份之外,围绕在李晓东身上还有一些更多的标签:比如他也是世界经济论坛全球青年领袖、国际互联网名称与地址分配机构ICANN原副总裁。

把自己定义为“数字移民”的李晓东和他的伙伴们于2019年创立了伏羲智库这家以缩小数字鸿沟和促进互联互通为使命的非营利性特色互联网研究机构。这座智库坐落北京上地遍布互联网园区间的一座小四合院之中。在暑热未退的初秋,几乎爬满这座小院上空的葫芦藤蔓上,已经结满了下垂的果实。

北京市海淀区的上地一直被外界视为我国信息产业的发源地。早在1991 年,上地信息产业基地正式成为中国首个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综合性高科技工业园区。三十年来,以互联网产业为代表的中国数字经济快速腾飞,今天作为拥有超过10亿网民的全球最大数字用户市场,一定程度上,我们已经完成了“数字化生存”的跃迁。

但这依然是一片全新的大陆——在李晓东看来,尽管已经多达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或者在制订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但是还未形成明确的国际规则,这些法律法规的“最大公约数”并不清楚。“如何在数字经济特别是在数据治理规则上形成一定共识,将会是一件非常值得做的事。”

在李晓东看来,在互联网勃兴年代的这种互信和共识,正是我们当年快速发展的红利来源之一。“我们回顾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从最早的张朝阳、李彦宏,都是从国外回来的,我们的技术、人才、资本都是全球化的红利,那也是中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的加速年代。”

时至今日,李晓东说他依然希望能够通过这些分散在这些海归者身上的温情连接和沟通,去打破如今存在的技术的封锁、对立、脱钩。“我在从事国际交流合作的时候,得到了许多今天看已经是互联网奠基者那一批大师们的帮助,即便到了今天,也正是这种基于人际上的信任,也使得他们能够远渡重洋来到中国帮助我们。”

如今李晓东希望能接过这一棒,继续撬动35岁以下的特别是那些数字原住民们的力量,但他拒绝用远见这个词来形容他正在做的事情。“我们个人可能不能改变大的环境,但是我们希望,在世界发生大的变化的时候,基于各个国家的那些站在技术和产业最前端的青年人之间所建立的人际相互信任,能够成为一个抵抗冲突发生的韧性网络。”

                                                                                                                                 

资产与负债

 

经济观察报:数据是什么?

李晓东:大家一旦提到数据的时候,往往指的都是数字化时代的数据,但数据不是只有数字版。我们要拨开迷雾来看到那个真正的东西,就要把这些概念厘清。

 

数据其实贯穿人类历史的始终,农业文明时代人类也在产生数据;但之所以在信息化进程之后我们特别重视数据,是因为数据形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完成了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信息化进程。现在我们就处于数据的网络化到智能化的演进之中。

也正是因为数据能够网络化、智能化,我们才能谈及数据成为生产要素。我们知道,一项物品只有在交换时才能够产生价值。从交换的角度来理解数据要素的市场化,就会很清晰的看到未来的发展方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首次将数据确立为生产要素。2020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研究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和“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

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制度创新,其核心议题是数据确权,特别是基于共享交换对数据的产权进行合理的界定和配置,但是切忌简单谈单一所有权。

经济观察报:如何理解数据治理?

李晓东:我刚才讲的数据本身,一定会涉及到很多方,数据所有者、使用者,然后在这个过程当中可能还有平台服务、政府监管。所以数据治理的核心,就是如何能够平衡各方,促进它的共享、交换,让数据产生的效益和效能最大化。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看各方应该发挥什么样的角色,能够有利于这个目标的达成。

数据治理涵盖数据的整个生命周期,既包括数据的收集、传输和存储,也包括数据的处理、应用和消亡。因此,换个角度来说,数据治理的范畴不仅仅包括数据本身,还包括加工处理数据的算法和基于数据分析结果的智能化应用。从数据生产到流通各环节涉及多方参与,套用传统的治理方式不一定奏效。庞大的用户群体累积了庞大的数据量,平台如何在治理中发挥关键作用,是值得深入探讨的。

数据交换是贯穿互联网的核心价值,从互联网诞生伊始的模式就是一种数据交换和数据交易,并不是到今天建交易所才产生的交换和交易,在互联网领域有一种治理模式叫多利益相关方模式,要求充分发挥行业的作用。虽然这个模式不能简单套用到数据治理上,但借鉴过去成功的经验,发挥产业的作用至关重要。多利益相关方模式里大量数据并不掌握在政府手里,因此政府在监管过程中和平台、私营部门的协作非常关键。

也只有做好数据治理、构建好数据要素生态,才能谈到数据资源要素的盘活和激活。

经济观察报:目前的中国互联网企业正在遭遇数据归属问题。对于企业来说,数据到底是资产,还是可能在未来变成负债?

李晓东:在数字经济时代,各相关方都在主张数据权属,特别是在企业端,大家都在谈数据资产。对于企业来说,数据要成为资产,也需要经历一个过程,要完成数据的资源化、资产化和资本化。

对于归属清晰的数据资产其实没有太大的争议,但争议在于,互联网平台是数据持有者还是所有者成为很大的问题,所以需要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

总的来说,我觉得在未来,平台的应用与数据分离将会是大趋势,也是你说的这个争议的解决方案。

我举个例子,比如我前一段时间用过闲鱼,然后发现我基本没有信用可言。因为我用淘宝、支付宝用的比较少,他们没有获取我的消费数据,也就无法判断我的征信情况。但事实上,我在其他平台购物非常多,但由于数据的不开放,他们双方都无法获取到我的消费数据。

而且对于外部的创新者来说,如果没有数据这一要素,那么他有再强大的技术也是没用的,这种不开放,最终是阻碍了创新。

这也是前段时间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的初衷——希望说这个市场能够不停的培育创新主体。这种反垄断不是在刻意打破原有规则,而是说在帮助引入新的创新主体,让这个行业能够健康发展。

但这也并不是说,我们提倡所有的数据都拿出来归政府或者国家监管。监管权不等于说拿走变成拥有权。监管权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使用,就是你可以获取这些数据,但是并不表示你就把数据拿走了。

因为要知道,数据产生的前提还是使用,如果说数据无法为平台带来价值,那么这些商业化平台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那这样一来,其实是不利于促进市场活跃发展的。

因此,在其中如何掌握一个边界、既做好数据保护、又能最大程度的发挥数据资产的价值就很重要。现在美国微软、苹果、Facebook、谷歌等等巨头已经在讨论数据的可携带问题,怎么做数据保护的问题。在2021年我国发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也明确给予个人数据可转移权,未来我们期待的方式,是用户在各个平台所产生的数据,都能够在一定条件下应该被共享给不同的应用使用。

还是回到我们之前说的,我们目前对于数据的认知很非常有限。数据因其应用方式、范围、规模的不断变化,而显示出不同的特点和利益主体以及对应的权利。这个实质上是一个不断丰富数据产权内涵的过程,也可以说明数据产权并非是固定不变的权利束,而是处于持续变化的过程之中。

此外,产权界定与交易成本直接相关,只有在数据的产权界定收益大于产权界定成本时,相关利益主体才有激励去制定规则和界定产权。从这个意义上讲,推动数据价值释放是产权配置的前提,数据产权随着数据价值释放而不断完善。

 

数字规则

经济观察报:近年来在数字经济领域出台了很多政策法规,但从全球范围来看,似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共识。

李晓东:近年来,中国非常明确要以数据为基础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一方面盘活数据要素,另一方面加强数据治理,已经初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治理规则体系。以数据要素等关键概念的提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本法律的出台、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中心等平台的建设为核心,中国逐步在数据治理方面完善了规则,加快了数据权属的建构,初步构建起数据要素市场。

但从更大的视野来看,各国监管之间对于数据的认知理解程度和方向都不一样。比如欧洲、美国和中国,在数据权属、隐私边界上的要求都不一样,这也直接决定了各国的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边界。

其实,数字化的进程也不过几十年,我们对于数据本身的认知处于进展过程之中;但如果我们认为接下来的数字经济将会缔造一个全新的数字文明的话,那么一个良好的数据要素生态或数字经济生态则需要一个建设的过程。

之前,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其中个人数字素养在数据治理中的作用也得到了进一步强调。

经济观察报: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对于数字文明需要有一场启蒙?

李晓东:在数据管理里面,有数据的所有者、数据的持有者、数据的监管者、数据的使用者四个角色。这四个角色,都需要不断更新自己对于数据的认知。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认真看过我们已经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网络安全法》,其中对于个人信息的提供、获取、保护都有了清晰的界定。比如我们住酒店,需要提供什么信息、不需要提供什么信息,哪些个人信息是非必要提供的,这些都需要数据的所有者有清晰的认知,这才是个人信息保护的第一步。

数字文明的规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建立过程,需要各方共同参与。我们所说的四个角色,都需要明确自己的权责边界。

不过,也需要注意的是,当大家越来越认识到数字经济是基于数据的,数据的价值越来越大,都希望数据掌握在自己手里,于是互联网越来越碎片化,数据的流动和共享就成了一个问题。长此以往,数据孤岛现象将会进一步加剧。

数字经济的发展红利最终是得益于开放的生态,之前互联网企业喜欢讲闭环。但生态不是封闭的闭环,真正的生态一定是多样的、一定是开放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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