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协会是1989年4月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由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从事信息工作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信息行业的非营利性中介服务组织,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办事机构依托国家信息中心。
中国信息协会设立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是从宏观经济的角度开展数字经济发展形势的分析跟踪研究预警,在数字产业的发展上聚焦“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致力于更好地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有效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创业活动。
专委会宗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构建国家层面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发展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为目标,以开展统计监测、提出政策建议、开展评估调查、加强资源对接、促进行业发展、推动国际交流、开展宣传推广为手段,为数字经济领域宏观经济政策制定、数字经济服务我国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各类市场化主体更有效参与融入数字经济发展并充分享受发展红利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专委会的主要职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一)受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组织会员单位和社会力量针对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各地区和各领域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开展深度研究工作;
(二)组织会员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规范、行业准入条件及收费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依法参与数字经济行业资质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发起建立“全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全国数字经济基础数据库”和“数字经济政策仿真模拟云平台”,建设并运维“中国数字经济网”;
(四)结合社会热点和数字经济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编制并发布《中国数字经济要情》,按季度研究并发布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总体形势分析报告,会同会员单位和社会力量研究并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蓝皮书》;
(五)面向会员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数字经济重点领域的能力建设和试点示范活动,开展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成熟度评测活动并定期总结推广一批数字经济优秀案例;
(六)优化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环境,推动建设一批数字经济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以龙头机构为核心、以产业链为纽带的数字经济垂直孵化体系,探索有效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的科技金融新模式,推动形成一批新型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活动集聚区,实施“数字经济独角兽企业倍增计划”;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职业道德准则等行规行约,推动数字经济诚信建设和廉洁管理,建立并完善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八)调解或配合有关方面调解涉及数字经济的纠纷和矛盾,向政府及有关各方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维护和增进本行业及会员的正当权益;
(九)组织会员单位参加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对话交流活动,引导各类国际资源与我国各类数字经济参与主体开展战略合作;
(十)推动会员单位间、国内外数字经济各领域各单位间人员横向交流,组织开展各类与数字经济相关的培训、理论研讨以及高层论坛等活动;
(十一)完成中国信息协会交办的各项事务。